Marx, Marxism, 马克思: 工资, 价格和利润! (4)
工资, 价格和利润! P4: (作品辑录)
2) 生产、工资、利润!
公民韦斯顿向我们作的演说,
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了!
他的全部推论归结如下:
如果工人阶级强迫资本家阶级以货币工资形式付5先令,
而不是4先令,
那么, 资本家以商品形式归还的,
将会是值4先令的东西, 而不是值5先令的东西!
工人阶级就不得不用5先令去买在工资增加之前
用4先令就能买到的东西!
为什么会这样呢?!
为什么资本家把只值4先令的东西要卖5先令呢?!
因为工资额是固定不变的!
但是为什么工资被固定在值4先令的商品上?!
为什么不是值3或2先令, 或其他数目的商品上呢?!
如果工资额的界限是由一条既不依
资本家的愿望又不依工人的愿望为转移的经济规律决定的,
公民韦斯顿就应当首先阐述这条规律,
并加以证明!
其次, 他还应当证明, 在每一定的时期内,
实际上所支付的工资额,
总是完全符合必要的工资额而决不能违背它!
另一方面, 如果工资额的一定界限只是
取决于资本家的愿望或取决于他的贪欲的界限,
这种界限就是随意的, 没有什么必然性,
可以依照资本家的愿望而改变,
因此也可以违反他的愿望而改变!
公民韦斯顿对他的理论是这样解释的:
有一个盆盛着一定量的汤, 供一定数量的人分食,
这一定量的汤决不会因为汤匙子的增大而增多!
真让人觉得这个例子未免有点笨拙;
这使我想起梅涅尼.阿格利巴用过的一个比喻;
当罗马平民反抗罗马贵族时, 贵族阿格利巴对他们说;
贵族的胃养活着国家躯体上的平民的四肢!
阿格利巴却没能证明,
填满一个人的胃就可以养活另一个人的四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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